為有效防范遏制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提高群眾遵法、守法意識,營造“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今年以來,福鼎交警多次組織醉駕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公益活動。
醉駕緩刑人員到福鼎市公安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學習相關交通安全知識,觀看交通案例警示教育片,體驗VR駕駛模擬設備,直觀感受喝醉酒開車的危險性,加深對酒醉駕等違法行為的認識,杜絕酒后駕車行為的再犯。
醉駕緩刑人員錄制“現身說法”視頻,“以身釋法”,結合自身經歷向群眾宣傳普及酒醉駕違法成本,警醒大家以此為戒,喝酒后千萬別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觸碰法律“紅線”。
醉駕緩刑人員走上街頭,走進駕校、社區等場所開展文明交通安全宣傳和勸導,協助消除路面隱患,向沿途的商鋪、過往群眾發放“一盔一帶”“拒絕酒駕”宣傳單,變身“活教材”,以自身經歷向群眾講解“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安全理念,提醒群眾自覺杜絕酒醉駕危險駕駛行為,養成良好的出行習慣。
今年以來,福鼎交警已組織醉駕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公益活動15次共114人次。
延伸閱讀
“道安勸導令”是什么?
“道安勸導令”是對“醉駕”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公益活動的執行令。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禁止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飲酒酗酒,禁止駕駛機動車輛;
2.每月在主要交通路口,參加由公安交警部門組織的文明勸導不少于8小時;
3.每月在路口發放公安交警部門制作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材料不少于200份;
4.居住地行政村(居委會)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材料發放全覆蓋;
5.在公安交警部門舉辦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訓班上“現身說法”不少于1次。
“道安勸導令”出臺的意義
為了有效預防遏制醉酒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提高預防再犯的針對性,增強道路安全教育的說服力,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道安辦聯合出臺《關于“醉駕”緩刑人員執行“道安勸導令”的指引(試行)》。
“道安勸導令”是有效防范遏制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服務保障有序、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建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醉駕”犯罪案件的特點和涉酒交通事故的實際,本著懲教結合、寬嚴相濟的法治理念而推出的一項創新舉措,重點在于讓交通違法人員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工作,使其在社會責任的承擔中持續深化在矯服刑意識,在自警自省中強化對醉駕行為違法性的認識,減少再犯可能。
同時,通過讓“醉駕”緩刑人員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公益活動,以“過來人”身份講述醉酒駕駛的危害性,引導廣大群眾珍愛生命、拒絕酒駕。